佛学 | 何谓“五净肉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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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

素肉,一种具有类似于肉的风味和组织口感的素食,

为一些无法即时茹素者提供方便

来源:网络

在《楞严经》卷六中,佛这样告诉阿难:"我令比丘食五净肉。此肉皆我神力化生,本无命根。汝婆罗门地多蒸湿,加以砂石,草菜不生。我以大悲神力所加,因大慈悲假名为肉,汝得其味。”那么什么是“五净肉”呢?看如本法师为你解读“五净肉”。

何谓“三净肉”?何谓“五净肉”?这是佛门中,为一些无法即时茹素者的一大方便,最终目的还是要全茹素的。

所谓三净肉者,就是三种情况之肉类不得食,何等为三?

一、不自杀:不得亲自杀一切众生,谋得其肉,若得其肉则犯。(编者注:不能为了获得肉而杀害任何生命,如果是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的肉,就不是干净的肉,不能吃。)

二、不教他杀:自己想吃肉,自知不能亲自杀,而教别人杀来给我吃,若得逞则犯。(编者注:自己想吃肉,知道自己不能杀生而叫别人杀生所得的肉,这种肉也不干净,不能吃。)

三、不闻杀:非自己所杀,非教他杀,而亲闻他人宰杀,众生哭叫之声,其肉不得食,若得其肉则犯。(编者注:不是自己杀的,也不是自己叫别人杀的,但是亲眼看到或者听到别人杀生,这种肉也是不干净的肉,不能吃。)

这是所谓三净肉之真义,为了减低犯罪之权巧而为,那么,什么叫做五净肉呢?就是由前面三净肉再加上两种情形,合称为五净肉,何等为二?

一、自死:所谓自死者,就是众生自己命终,非他人打击之死,亦非种种策谋之死,得其肉而食者不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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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残食:所谓残食者,就是众生被弱肉强食,因而剩下之残余之肉,若得其肉可食,食而不犯也!譬如老虎追杀山羊,羊肉吃不完,剩下残肉,得其肉者,食而不犯。

由三净肉加上后两种情况者,称之为五净肉,这是佛教界,为一些要茹素者,一时办不到而开的方便法,减少犯重之嫌,特立所为,最终目的还是要全茹素才对。

如本法师

1955年7月2日生,1980年年底于台湾高雄龙潭泉寺受三坛大戒。法师毕生向道,研习三藏教典,以修学中观为宗,禀持着“不忍圣教衰,不忍众生苦”的理念宣扬正法。法师弘法十五年来,法音遍布全省十六县市,嬴得教界内外的广泛赞誉及重视,正法宣扬,功不可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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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校对/仁理

图文编辑/小夏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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